男子住宾馆将这样东西打包走了……还有这种操作,惊呆了!
世界之大无奇不有,
很多人难以想象在自己的身边
总有各种奇怪的事情发生,
最近,有一个话题
吸引了小编的注意
这是什么“神仙操作”?!
点进去一看
就是前些日子发生在上海的事
据上海闵行分局官微
@警民直通车-闵行5月14日消息,
近日,闵行一宾馆负责人报警称
在收拾一间客房时发现里面的电视机不翼而飞。
谁干的?
民警调阅监控视频发现,
一名短发、戴黑框眼镜,
穿着黑色运动鞋的男子
手提一红色编织袋离开宾馆。
原来他直接把电视装进编织袋,
打包带走了……
这还没完,
另一段监控显示,
拎着电视的他走出电梯来到大堂,
还不慌不忙地找前台小姐交谈……
最终,警方根据前台信息,
便掌握了男子身份,
将其抓获归案,
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他们在微博上表示哭笑不得:
你以为打包袋比较大,
警察蜀黍就看不出来了么?
网友们也纷纷感到这种操作太“窒息”:
该不是听说上海酒店
即将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,
干脆想着顺件贵的吧?
既然你登记的是真实信息,
你觉得自己能跑到哪里去……
不论在哪个国家,
很多旅客住酒店时,
都会有占些小便宜的习惯
比如,掏空方便面留下袋子、
瓶装水喝掉灌入自来水……
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后,又气又好笑。
最近,日本有一档电视节目,
就做了一个关于酒店特集,
曝光一些旅客不文明行为,
节目组随机调查了100位居民,
发现有63%的人曾带走过酒店内的用品,
在所有的带走物品一栏中,
以牙刷等卫生用品居多,
其次是毛巾、拖鞋。
其中一些酒店还发生了奇怪的物品消失事件。
某酒店的公共澡堂内,
大罐洗发露、沐浴露一夜间全部消失。
某温泉旅馆内,
出现过电视被整台带走的情况。
还有酒店碰到过更夸张的事情,
有保洁人员打扫房间时
发现客房的床竟然不见了……
小编简直要怀疑自己的眼睛了
这么大的家伙
他们到底是怎么搬出去的?
还有更奇葩的
犹记得几年前
一则“台州游客拿走日本马桶盖”的新闻
闹的沸沸扬扬
后来得知真相
是酒店把没来得及换的新马桶盖放在床下
这对夫妇看不懂日文
加上贪心的心理
就直接打包带走了
该图为当事人对话框截图,讲述事情经过
有些人可能真的分不清
酒店哪些东西能拿走、哪些不能
可像电视机、床、马桶盖这种
显然不在需要思考的范围之内
带走就明显是别有用心了
那么像这种住酒店把电视机、床等顺走,
已属于盗窃行为
该如何量刑呢?
1、盗窃数额较大,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:
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,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;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;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;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。
2、盗窃数额巨大,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:
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;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;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;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;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;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;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。
3、盗窃数额特别巨大,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:
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;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;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;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;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;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。
希望更多的人能分清客房里
什么能拿走、什么不能拿
做好自己吧
来源|新闻晨报(shxwcb)综合
编辑|吴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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